九嶷思法|一个人,坑了一座城:AI“仅退款”背后的罪与罚
2026-08-20 11:40:3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6008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友林

今年上半年,湖南衡山县的居民突然发现——榴莲、车厘子,在网上买不到了。不是缺货,不是断供,而是所有电商平台看到“衡山”这两个字直接拒单。

一个县,被全网“拉黑”了。因为一个人。

谭某某,无业,1996年出生,此前已有两次犯罪前科——2023年因盗窃罪获刑八个月缓刑一年2024年8月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25年10月,刚出狱不久他又把目光盯上了电商平台的“仅退款”规则

这本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善意政策,却成了他眼中的“生财之道”。

他在淘宝、抖音下单金枕榴莲和车厘子货到水果完好无损。他掏出手机,用AI修图软件一键生成腐烂发霉的假照片。然后告诉平台:东西坏了,仅退款。

规避风控,他甚至通过境外加密通讯软件非法购买多个已实名认证的平台账号,轮换下单。

货不退,钱全退。转手再把好水果挂闲鱼卖掉。

四个月,一百多单,六十个榴莲,箱车厘子。经衡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总价值一万六千余元。

空手套白狼。

代价呢?商家被坑怕了。平台风控系统把整个衡山县标记为高风险区。全县老百姓跟着遭殃——想买个榴莲,对不起,不发货。

一个人违法,全城买单。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不过是“薅羊毛”的小聪明,和刑事犯罪沾不上边。

但法律从不以“看起来像什么”来定性,而是看“实际做了什么”。

无正当理由申请退款,是违约;拿了货又拿了钱,是不当得利;而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数额达标——就是刑事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达“数额较大”标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谭某某从下单那一刻起就没有真实的交易意图全部行为指向一个目的:非法占有。

更恶劣的是,他系累犯——2024年刚因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不足一年又犯同罪。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前罪才犯不久,又重操旧业,足见其毫无悔改之意。最终,一年实刑,罚金五千。

不是法律太严,而是恶行太重。

这个案子,有三重伤害一伤商家——货款两空,信任崩塌百姓——无辜全城,被一竿子打翻三伤的是社会信任的根基——“仅退款”本是平台对消费者的善意,却被人用AI技术狠狠捅了一刀。

技术是中立的,但使用技术的人有善恶。AI可以生成一张烂果图,但生成不了良心的豁免书。

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法律不会因为手段“高科技”就网开一面——恰恰相反,利用新技术实施犯罪,往往是从重处罚的情节。

衡山已经解封了。但那个“买不到榴莲”的夏天,应该成为每一个想钻法律空子的人的警钟。

法治的底线,从来不是技术能突破的。

我是九嶷山下的杨哥法治思维,思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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